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zs发布时间:2023-04-30浏览次数:6492

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89年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持“医学与人文融通、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结合”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医学人才。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经教育部批准,2023年我校面向江苏省内部分高校招收预防医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2023预防医学专业招生计48名,学制年。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在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且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

1.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预防医学专业除外);

2.其他普通高校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第一学士学位的专业为医学门类下的相关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类除外,专业请参考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三、报名程序

(一)本校学生由所在学院统一报名。各学院请在6月30日前将全院的考生报名表和学院汇总表统一交至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德馨楼B110)。

(二)外校学生须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预防医学第二学士学位外校考生报名表》(附件中自行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书面申请材料须在信封正面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字样,并于20236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邮政EMS快递寄送至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逾期不予受理,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选拔办法

(一)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 “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njmu.edu.cn)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初审通过的考生若报名数量超过限额,则须参加我校统一笔试:

1.报到和测试时间、地点:

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s.njmu.edu.cn)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

1)英语;

2)社会医学;

(三)学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预防医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学位要求者,颁发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上将标注“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放写实性学习证明等。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生身份派遣。

(四)本简章由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国家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邮编:211166

网址:http://zs.njm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医科大学招生

电子邮箱:zhaoban@njmu.edu.cn

咨询电话:025-86869191  025-86868661

招生监督电话:025-86869060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外校考生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