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6-23浏览次数:543

高校代码:10312(国际代码)1112(江苏省代码) 
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重点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五台校区: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
             (新生入学时在江宁校区就读,七年制新生第一学年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河海大学就读)

  一、学校概况、招生计划详见《南京医科大学2007年招生简章》专栏部分。

  二、录取规则 
  
1、本校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2、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所有学生进校后进行复检,对不符合部颁体检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的选考科目设置是:学制四年的专业,除四年制医学影像学、药学、生物技术及生物医学工程外,其他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学制五、六、七年的专业,除五年制护理和六年制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法学方向)外,需在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中选一门。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必选物理;生物技术专业、四年制医学影像学专业及药学专业需在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中选一门;五年制护理和六年制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法学方向)选考科目不限。对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设置的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并根据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此仅为江苏省选考要求,其他省市选考要求以当地《招生考试报》为准) 
  4、我校所有专业均无相关科目单科成绩的要求,也不安排加试科目。 
  5、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招办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6、对高考总分在第一批本科省控线上、我校投档线下,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省排名前5%,符合我校录取志愿的单科优秀考生,我校将择优录取。 
  7、选择性计划的录取原则(仅适用于江苏考生): 
  (1)选择性计划招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填报我校,成绩达到同批省控最低投档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我校将进行择优录取: ①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②本校重要学术骨干和为本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8、康达学院是我校设置的独立学院,其招生简章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对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文凭,并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南京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普通全日制学士学位。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凡专业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七年制或六年制的考生,如未被录取,不影响所填报的五年制的正常录取。 
  (2)本科护理学及护理学(急救、重症护理方向)招生男女不限,康达学院护理学及护理学(英语班)专业限招女生。

  三、收费标准 
  培养费:统招本科各专业 4600元/年/生,康达学院各专业13000元/年/生; 住宿费:1500元/年/生。

  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1)招生咨询:02586863443 , 02586862670,02586862667 
  (2)康达学院:02586864012,02586864022 2、院校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3、邮政编码:210029 
  4、电子邮件:zj@njmu.edu.cn(学生工作处)
                 kdyb@njmu.edu.cn(康达学院) 
  5、网址:http://www.njmu.edu.cn        
             http://pgy.njmu.edu.cn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