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较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严谨的科学精神,强烈的创新意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能够自主学习,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科研创新意识、终身学习能力,能够胜任医疗卫生、精神医学工作,为我国精神卫生事业服务的应用型精神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15门,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专业基础课22门,如细胞生物学、基础化学、有机化学、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专业课25门,如精神病学基础、临床精神病学、儿童少年精神病学、老年精神病学、精神药理学、医学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等;同时开办人文艺术类选修课37门,自然科学类选修课95门,可供选修。
【主要教学环节】
公共基础课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学习三年,临床实习一年,其中通科实习9个月,专业实习3个月。学生学习结束,完成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省计算机一级考试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校学位英语统测后,方可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修业年限】
5年
【授予学位】
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毕业去向】
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各级医院及高等医学院校从事精神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